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飘飘摇摇 

        发布时间:2008-5-10

 

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失败。这一点,我不得不承认。虽然一直以来我都在否认亦或回避。就像遥的离去,走得干干脆脆,容不得我说一个字。事实上,我也什么都没说,我选择沉默,一味的。这份固执,连我自己都惊讶。其实这本身就是一件无可避免的事情,只不过是我不愿意承认罢了。我想,人不经过一些事情总是无法看清楚自己的。很多时候,人在挫折中长大,亦在挫折中老去。当我们无法再面对挫折,当我们失去信心、失去勇气,这,意味着什么?

  和文从茶馆出来已是深夜11点半。天空飘着朦朦细雨,不大,却足够把我淋个湿透。出了门口我们各自回家。他要求送我,我拒绝。既然分手了,就不要拖拖拉拉,我说。他没说什么,转身走入雨中,打车,远去。

  真搞不懂他的爸爸妈妈怎么给他取这样一个女性化的名字——程文。是不是想要女儿想疯了?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,我在办公室改作业,一个学生交来了一个笔记本,说是操场上捡的。翻开来,扉页上留着名字和手机,于是我拨了过去。很意外,接电话的是个男的。“恩,你好,我找程文小姐。”我疑惑地说。一个沉稳的声音,“你好,我是程文,不过是先生,不是小姐。请问,你是哪位?”这下,我百分之百确定这是个男的。于是,我们有了第一次见面。

  突然觉得很好笑。

  打算走了,看见一对情侣在茶馆门口躲雨的,看来没带伞。我过去把伞递给他们。他们满脸诧异。“拿着吧,我很近的,可以不用伞。再说,日行一善嘛。”说话的时候我嘴角微翘,露出两排还算整齐的牙齿,对着他们。估计样子很傻。他们很感激地接过伞,连声道谢,还说要我留下电话,下次请我吃饭。“不用,不用,不客气。”我快速闪入雨中。

  我家离这不近,只是不想撑伞。

  刚和文分了手,我居然不难过,好奇怪!可能是这段感情太累人,毕竟,当第三者的滋味一点也不好。很多时候,甚至有种罪恶感。随着时间、感情的推移,这种罪恶感越来越强烈,发作的频率也越来越高,直至最后,成了唯一的感觉。而且,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还是爱着遥的,虽然我们分开已快8年了。这更加重了我的罪恶感。我觉得我简直是罪大恶极。于是,我们分手了。

  那天过后,上网的时候时常有个人找我说话。他叫伟,文的哥们,目前单身,没有女朋友。这是我知道的关于他的全部。

  我不和陌生人用QQ讲话,那是浪费时间。至于他,我知道他是谁,不熟,但也不能算是陌生人,好歹见过一面。

  说实话,和他聊天还是比较开心的。我们说很多,天南地北,全是胡言乱语。但,从不提及个人感情。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他们到底是不是哥们。当然,这也是我在胡思乱想。

  那天,经不住他的反复罗嗦,发了张照片给他。

  “咦,好呆哦!不,不,不,是很可爱。”

  “直说难看就是喽,我承受得住。”

  那是一张在游轮上拍的照片,也是我电脑里唯一的一张我的照片。我扭着围巾,呲牙咧嘴地冲着拿照相机的同事嚷嚷,没想就给拍下来了,还扫成了图片,在周围人的邮箱里传阅。确实很难看。

  “不是啊。

  一、 你长得不难看,所以不论照片怎样,都不能称之为难看。

  二、 照片真的很呆,但却是呆得可爱啊。”

  “谬论!”

  “错,错,错。有理有据的理论不可称之为谬论。这是概念上的错误。”

  “去去,少来!”

  “又错了。何为多?何为少?何又为少来?又来何处?”

  “你脑子进水啦。”

  “还是错。脑子怎么进水?脑子进水了我还能在这跟你讲话吗?”

  “……”

  这种无聊的对话是我们最常有的交谈方式,我想,大概是我们都很无聊吧。

  文就不一样了,他通常很认真。伟说,文从前不是这样子的,他不比他正经到哪去,估计是被老婆调教出来的。他们结婚不到一年,他变了好多。我没有接口。不是因为我还在意,只是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。没想到这却引起了伟的怀疑——他以为我还爱着文!然后,他开始一个劲开导我。

  顺应他的话我说:“朋友说人都是贱的,非要受了伤才会放弃。”这是汪静说的。和文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很矛盾,也很痛苦。文甚至绝情地说出:“我是不会为了你而离婚的,虽然我爱你。”有的男人就是这样不负责任,还要摆出一副无赖相,简直恶心透了。所以,我决定和他分手。我去找汪静,她就说了这么一句话。听到这话我突然顿悟了。于是,我又明白,人要醒悟也很容易,只需一句话。

  伟说:“要是谈恋爱,无非就是成功和失败。成功了,你当然就不这么说了;失败了,自然就受伤害了。但失败不是坏事,至少可以学会坚强,还有经验。虽然失去的时候会痛苦,但既然发生了,就要学会接受。爱了就不要说那么多,只是以后不要太轻易的付出感情。”

  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我无语。

  他确认了一下我还在看他说。于是,又接着:“不要老活在那件事的阴影里,just let it be。明知道没有结果,你还这样对自己也没有好处。说的难听一点,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”

  天哪,他连“天诛地灭”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!我不再沉默。我告诉他:“和文分手,对我而言,或许是一种解脱。这些日子太累、太痛苦了,以至于和他在一起的所有快乐都变得不再重要。剩下的只是不停的追问,追问。感情失去了原来的意义。只有分手,才是最好的出路。如今,真的分手了,倒好象松了口气。”我没有告诉他和文分手的另一个原因:我觉得我还爱着遥。但我曾对文提起过遥。我说我以前很喜欢很喜欢遥,我们莫名其妙分了手,时至今日我还是会很想他。但没有机会见他。遥go to 美利坚了。他说:“没关系,我帮你买机票、办签证,你去找他。”我回瞪了他一眼,“你有什么毛病啊?!”他却假装无辜地看着我。

  伟将信将疑。不过没关系,我已经把我要说的话都说出来了,这就够了。

 

  中午12点,从回忆中醒来。在一定程度上,回忆也是会醉人的。

  拉开窗帘,外面阳光普照。一个好天气。今天遥结婚。新娘不是我。当然不是我。重新拉上窗帘,阳光太刺眼了。

  洗漱完毕,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罐东西。是啤酒,不是午餐。随即又回到床上,靠着,喝酒,发呆。

  其实伟不错。

  他前前后后三次提到我做他女朋友。

  第一次是和文分手后一个月。他说,“其实我很喜欢你,可惜……”“如若不是……”这是废话。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。我知道。说不上具体原因,但我千真万确的知道。就像地球引力,我不懂是什么原因,却对此深信不疑。同样,我确信他也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。我都明白,他不可能不明白。我附之一笑。

  第二次是几个月后了。他说:“做我女朋友吧。”我问他有喜欢的人吗,他回答没有。可惜。其实当时他只要说他喜欢我,只要一句,我就会毫不犹豫的答应,抛开所有在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。对于遥,我爱他,但不抱任何希望,所以,我想我是可以接受伟的。结果不了了之。

  后来我们基本断了联系。上网很少遇到,即使看见了也不打招呼。直到半年后,我和苏尘去酒吧,他也在,旁边坐着一个温婉的女子。那次我们很自然的走到一边说话。

  酒吧里放着伍佰的《挪威的森林》。伴随着人们的低语。喧哗,暧昧。

  我从包里取出烟,抽出一根点上。没问他要不要。他怔怔着看着,我想他一定很吃惊。

  应该是和文在一起的时候吧,很烦,然后我就开始抽烟,只是除了尘没人知道。

  “萱,你变了。”他终于开口。

  “何以见得?”

  “感觉。”

  “男人的直觉?”我笑了一下。

  “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。”

  “是吗?你以前了解我?”

  “起码,我认识的你不是这样子的。”

  我继续抽烟。

  “掐掉吧。抽烟不好。”

  我不出声。他夺过我手中的烟,扔进烟灰缸,掐灭。我就静静的望着他。

  沉默。沉默。

  “萱,你过得好吗?”

  “你看见的就是。”我淡淡的回答。

  一阵静默……

  “真的很想你做我的女朋友。”

  我转过身看那个温婉的女子。她正安静的喝着茶,没注意到我。在酒吧里喝茶的人很少,即使是女子。

  “可惜,”他停顿了一下,“我有女朋友了。不然一定追你。”

  一句废话。男人总是醉话连篇,这个男人尤其。

  “少说屁话!”刚要说出口,又被我吞了回去。只是冲着他咧了咧嘴。随他怎么理解。

  我坐到了尘的身边。

  文后来找过我。

  自从上次茶馆门口一别我们就没再联系,转眼,一年半了。很意外。

  他到我学校来,说好久不见要请我吃饭。可是从学校到餐厅,一路上他一言不发。我的直觉告诉我里面肯定有问题。现在,我已经完全不考虑我们的将来,所以我可以坦然得面对他。我开始试着探究原因,以便安慰他。

  吃过饭,他终于说出来了。只是一句:“我离婚了。”

  “啊!”我惊叫一声。我知道这样很不礼貌,但想起伟曾说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,只是被琐碎生活暂时掩盖了,他们不是会离婚的。还是忍不住了。

  他苦笑,低下头,不再说话,像个做错事的小孩。

  我从包里取出纸笔,写了一首歌词递给他——《我知道你很难过》。这是我最近一直在听的一首歌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只是想听,就每天开着电脑,反反复复放着。

  “我该怎么说呢……回去听听这首歌吧。一切会好起来的。”

  他接过纸。

  我们各自回家。

  我一直没去想为什么他会来找我,会和我说这些。我想是不敢吧,有些事情还是糊涂的好,太清楚了只会徒增烦恼。再者,既然我已经不爱他了,那再想什么都是没有必要的。何况,我对别人的私事向来就没兴趣。

  后来,我们偶尔有联系,只是他再也没跟我提起过有关感情的事。

  尘说要我帮她写篇稿子。真搞不懂她这个杂志社的大编辑为何找个小学数学老师约稿。光他老公就比我合适多啦——中学语文老师嘛。是不是被酒精熏糊涂了?

  “算了吧,我何德何能。写稿?别开玩笑了。”

  “真的。”

  “有什么好写的啊。”

  “恩,可以以你的感情经历写一篇小说啊,应该不错。”

  我想她真是糊涂了,居然想得出这种主意。

  “我的感情空白。”

  “空白?少来。曾经呢,肯定有的。”

  “曾经?没什么好说好写的。”

  “可以写写艳遇啊。”

  “艳遇?!都说一个人坐火车会有艳遇,瞧,我只遇到了你,算不算艳遇啊?”

  “呵呵,也可以啊。”

  “去,去。”

  “我们关系不是很好嘛。”

  “关系是很好。把我们的相遇算在艳遇里?哈哈……”我喝了口啤酒,抽出一根烟,点上。

  “呵呵。”

  “喂,如果我是你的学生家长,看见你现在这幅模样,肯定不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你。误人子弟嘛。”尘转移了话题。

  “是啊,是我也不敢。幸好,我在学校还算是个好老师。”

  “那这算不算虚伪?”

  “虚伪?对,虚伪。”

  “呵呵,开玩笑。”

  音响里又传出了那支曲子——《挪威的森林》。

  我想起了遥。我确信,我还爱着他。

  我们开始得很早,可以说是早恋——在我们上初中的时候。我们是同班同学。都说中学生的恋爱是很幼稚的,不可能有结果。我也估计我们没有将来,但我从不觉得那场恋爱幼稚,即使当初我们相爱不深,甚至只能用喜欢这两个字。爱,对当时的我们,太沉重了,稚嫩的肩膀背负不起如此重担。时隔多年,各奔东西,我们断了联系。我却还在那段感情里飘摇,飘摇,飘摇。

  记得以前遥喜欢躺在我怀里。很奇怪,是他躺在我怀里,而不是我躺在他怀里。我跟汪静说,她说,哈,这个人有恋母情节!然后我们笑个不停。

  其实和他在一起那一年他一直很照顾我,相对而言,我倒像个小小孩,不懂得照顾人。他病了,我就傻傻地看着他,焦急,却不知道该做什么。他就安慰我,像是生病的人是我,不是他。久而久之,觉得他很适合当医生。

  遥曾说,他想当律师。

  “做医生吧。”我说。

  “为什么?律师是我多年来的梦想啊!”

  “因为你合适啊!”我吐吐舌头,冲着他傻笑。

  “傻丫头。”

  我们不再说话,只是静静的坐在湖岸,望着前方——一望无际的湖水,平静,安详。天是蓝的,微风轻拂,夹杂着湖水湿润清新的气息。身边,偶尔有一对对情侣走过。还有白发苍苍的老夫妻,互相搀扶,默默走过,很恩爱的样子。想起了一句话:子曰,泉枯,鱼相与处于陆,相吻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相吻以湿,相濡以沫。我在心中重复着这句话。真想就此一生。

  后来才明白,不如相忘于江湖,更合适我们。

  分手在不久以后。真的是莫名其妙。我无法想像那会是我们分手的原因。

  我走路向来不专心,常常边走边胡思乱想,很少注意到身边的事物。那天同样如此。他从对面走来,我没有看到。突然觉得有双眼睛直直地盯着我,当我感觉到的时候,我们擦身而过。我回头,看见是他。没出声,转身,继续前行。他,同样如此,没有出声。

  我把这一幕告诉了汪静,我说,我们完了。汪静不信,但这是真的,千真万确。她说这是误会,她想帮我们解除。可是,她失败了。我们都很固执,不会轻易认错,即使是误会。

  后来,我们再也没有说过话,直到毕业,也失去联系。

  外面声音吵了起来,看看时间,快7点了。晚饭时间。他们该喝喜酒了吧。起床,随便找了家快餐店,吃饭。一天没正经吃过东西,胃里空得荒,只有一些啤酒在里面晃啊晃。不好受。

  遥结婚没有通知我。当然不会通知我。

  两个月前汪静结婚,我做伴娘。遥也来了。

  遥对我熟视无睹,我对遥视而不见。汪静看了有点急,努力让我们自然的说话。她的努力也是徒劳,我知道。我说,我们现在不是也很自然吗,自然的陌生人,挺好。“你怎么这样的啊,”说完,她去找遥。回来后她直摇头,估计是被遥的气的,或者也可以说是被我们气的。这次,她只丢下了一句话:“不管你们了。”“是嘛,今天你应该开开心心的做你的新娘,其他,就暂时别理了。”我推她进房,等新郎。

  两个礼拜后,汪静度完蜜月回来找我。

  她说,遥毕业回国了,在市医院当医生。女朋友是律师,好像是高中时认识的,为了和他一起而学法律,结果他却学了医,很意外。……下下个月,他们结婚。

  “好呀!”我眯起眼睛。

  “好?”

  “不好吗?”

  “恩,是很好。”汪静转移了话题。

  吃完饭回来8点半了,这个快餐可一点都不快。

  我走到阳台上,吹吹风。

  今天的天真好。满天繁星。很久没看到过了。我开始寻找星星。有人说天上一颗星星代表地上一个凡人。哪个才是我?哪个才是我的爱人?我抬头找啊找,脖子都酸了。还是那些星星,哪个都是我,哪个都不是我。Where is my starWhere is my starWhere is my star?我喃喃自语。

  不好,我丢失了我的星星!再也找不到了。

  上个礼拜和苏尘去酒吧。

  她熟练的取出烟,点上一根,递给我。

  “不,我不抽烟。”我低头看着手中的朗姆酒,认真听音响里传出来的《十年》。陈亦迅低沉的男声,很好听。陷入回忆与音乐中。我想,我大概还是喜欢遥的,不然,听到这首歌不会感伤。

  “怎么,变乖啦?不抽烟了,还改喝朗姆酒了?”她自个儿抽烟。

  “抽烟不好。酒,少喝点。”

  “现在才知道抽烟不好啊。”

  “如若不是你,我也不一定会抽烟。”我说的没错。她是老烟民了。那次心情不好,正好她找我,递给我一支烟,于是,我很自然的抽上了。

  “你可以选择不抽啊。”

  “所以我现在不抽了。你也少抽点吧。”

  “呵呵,看来你很关心我啊。”她看着我,眼神有点暧昧,大概是烟熏的。

  “朋友嘛。”

  她没接口。我没说话。静静听着歌,《十年》。

  “萱,我好喜欢你!”尘猛然抓住我的手。

  “好疼!”我一惊,望着她,尘松开了手。

  “我要离婚了。和我在一起吧。我会给你快乐的。”

  “对不起!”我起身,甩门而去。逃之夭夭。

  不知不觉,天蒙蒙亮了。

  看了一夜的星空。真的好美。但,看不见属于我的星星。

  洗了澡,吹干头发,换了条白色棉布连衣裙,淑女屋的。很奇怪,我会买淑女屋的衣服。所以,买回来2个多月一直压在箱底。记得遥曾说,我穿白色连衣裙很好看,很单纯。单纯?固执地觉得这个词不适合我。那就让我故做一回单纯吧。随后,我躺到了床上。

  一个小时后,天完全亮了。

  我从包里摸出刀片,狠狠地在右手腕上划了一刀。看着那红色液体从手腕滑到地上,一滴,二滴,……

  突然发现我买这条裙子是有预谋的。我诡异的笑。

  佛说,凡事因缘而生,因缘而灭。都是宿命。

  叮——

  电话响了,不想接。

  叮——

  铃声急促。好烦。我昏昏沉沉提起话筒。是汪静。

  “在睡觉吗?这么久才接。”

  “恩。”

  “遥,逃婚了。”

  “哦。”

  “他说,现在才发现,他爱的是那个让他学医的人。”

  “他未婚妻自杀了,现在医院抢救。遥也在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我不出声,挂断了电话。

  “遥是爱我的。”这是我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
  随后,我闭上了眼睛。嘴角,挂着一丝微笑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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